办理结果分类:A类
公开
临农函〔2023〕11号
李向军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协调大雪山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要素保障和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5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特别是大力培育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你们在长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永德县大雪山乡坚持党建引领,实施“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理念,加快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主动融入口岸经济,大力实施“563发展计划,大干“6+1”产业,在大雪山乡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目前,该项目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关于请求帮助协调大雪山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要素保障和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建议交由我局办理后,我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5月9日主动与李向军代表电话联系,询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李向军代表明确:目前需我局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是该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对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转报审批工作,其他申报工作已稳步推进,暂不需要帮助协调。
我局及时与永德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大雪山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对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编报情况,经核实大雪山乡原聘请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编制的《永德县大雪山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对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不符合编制要求。为推进代表建议加快办理落实,指定渔业渔政管理科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加强对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严格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农办渔〔2014〕14号)要求,指导服务好永德大雪山乡论证报告编制工作。2023年5月16日,我局收到《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报<永德县大雪山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对南汀河下游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的请示》文件,于2023年5月22日,将该请示转报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5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该论证报告进行初审,专家原则上同意该论证报告,并提出部分修改意见,根据专家提出意见,对论证报告作修改完善后,省农业农村厅将及时报请农业农村部审定。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临沧农业产业发展实际,主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做好汇报,并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市乡村振兴局沟通对接,帮助协调大雪山乡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争取资金支持的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临沧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建议意见。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舒宏良,0883-2149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