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sj/2022-00044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1-21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三次会议第43055号提案的答复

周文山、徐正平两位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管护的建议》(第43055号),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云交管养〔2016〕708号),“管理办法”中已明确了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两位委员所提的乡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属乡镇人民政府,目前随着我市农村公路里程的不断增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确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于2018年4月及时研究出台了《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加快推进临沧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细化人员、经费、市县配套资金等要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在2020年6月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40号),“方案中”更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提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养护资金继续执行原有补助政策,日常养护资金自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0%、20%、40%的比例分担。

  随着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车流量、大重车辆比例日益增加,加之大部分农村地区公路沿线农民群众养路、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加速缩短了农村公路使用寿命。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健全资金保障措施,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见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管理养护目标。同时加强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逐步引导公路沿线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公路沿线农民群众修路、养路、爱路、护路、管路意识。

  感谢你们对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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