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sj/2022-00120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8-14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第42055号提案的答复

 罗家贤等三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华—南涧碧溪汽渡码头航运亟待恢复的提案》(第42055号),已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按照拆桥建桥重建漾江大桥的建议,对进一步改善两岸交通运输条件,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促进临沧、大理相邻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县人民政府和移民部门高度重视,多次汇报争取重建漾江大桥事宜。2014年,省人民政府、省移民开发局到临沧调研期间就积极汇报,并专程到上级部门衔接,请求按照新《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有关“三原原则”的规定新建漾江大桥。2015年7月省移民开发局在临沧召开小湾、糯扎渡水电站临沧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遗留问题工作协调会议上,又再次请求新建漾江大桥。由于漾江大桥淹没前已属于危桥,在实施规划阶段对复建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两岸地质条件较差,岸坡不稳定,在原址修建桥梁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综合论证后,并经多方共同认可,选用了轮渡码头方案恢复两岸交通问题。同时,按现行交通政策支持导向,争取新建独立桥梁项目的难度很大,因此,短期内要恢复重建漾江大桥非常困难。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向上争取,也请各位委员多方呼吁力争多渠道寻求支持解决项目建设问题。

  关于漾江大桥未建成期间增加免费轮渡班次的建议,将更全面满足两岸群众往来。2010年10月,凤庆县人民政府将码头轮渡移交凤庆县交通运输局管理,凤庆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库区三乡镇人员、车辆出行需求,结合义渡船舶运力和运行经费实际,制定了《凤庆县漾江码头轮渡管理运行方案》,明确了发航时间早上11:00、下午5:00,发航后采取不间断连续渡运,直至把两岸车辆、人员渡运完毕,重大节假日、生产资料集中运输等时期,每天轮渡班次10次以上,时间长达4个多小时。非渡运时段,出现医疗救助、抢险救灾、出警、消防等特殊情况,及时组织渡运,确保工作人员、车辆及时到达对岸。漾江码头轮渡投入运行以来,轮渡运行费用每年72万元由县人民政府自筹,在现有条件下增加一个发航时间,码头轮渡运行经费每年需要增加支出25万元左右。同时,南涧县轮渡船舶孔雀号2009年建成后至今未开展过义渡渡运工作,给凤庆县码头轮渡义渡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协同凤庆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一是努力筹措轮渡运行经费增加发航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二是加强与南涧县人民政府对接,协调促使南涧义渡船舶尽快发航义渡,缓解凤庆县码头轮渡义渡工作压力。

  感谢你们对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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