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sj/2022-00124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8-14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第42052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临沧市委员会:

  你在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我市出租车乱收费等管理混乱问题的提案》(第42052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有巡游出租车公司12户,出租车1403辆(新能源车8辆),从业人员2060人,其中:临翔区有3户,车辆480辆,商贸公司和腾翔公司各150辆(挂靠经营),强力公司180辆(公车承包经营),从业人员近1000人。出租车驾驶员行业准入不受地域限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资格证》后,便可从事出租车运营,全市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多、结构复杂、流动性大。特别是个别驾驶员受利益驱动,不注重服务质量和行车安全,出现抢客、拼客、不打表等现象,临沧主城区以市职教中心、市第二中学等地段最为突出,给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加之乘客维权意识弱,不积极举报,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 为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形成长效联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联合印发了《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运管发〔2019〕13号)、《临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临沧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汽车客运站周边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临公交联发〔2019〕1号)和《临翔区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非法营运、客运站周边非法组客、“网约车”揽客以及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进行治理,形成两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遏制出租汽车行业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运输市场。

  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坚持联合执法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查私家车非法营运、本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和异地出租车违规经营等行为。突出辖区医院、商场、酒店、客运站周边等重点部位,在早晚客运高峰、学生出行高峰、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间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开展夜间执法和错时执法。同时,坚持关口前移,在客运站进出站口设立执法岗亭,每日安排人员驻点执法,不定量抽查出租汽车,严厉打击出租车行业违法行为。

  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拓宽投诉渠道。一是在客运站、机场、学校等重点区域粘贴公告,通过制作展板、发放《致广大出租汽车乘客的一封公开信》《运政向您提示》等宣传材料,向市民、学生宣传投诉举报办法,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到机场、客运站、学校等场所粘贴宣传公告11张,制作展板6块,发放宣传材料14600份。二是督促临翔区在运的480辆出租车进行车身喷涂投诉电话,对出租车驾驶员态度恶劣、不打表、拒载、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投诉,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三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在市区内的学校师生中开展宣传,如遇到拒载、议价、拼客、甩客等情况,到学校保卫处如实填写《出租车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并及时抄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实。目前已在市第二中学开展该项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加强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要求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学习相关管理规定,并对期间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对单整改,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出租车企业管理人员参与上路检查,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围绕临翔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突出问题,督促临翔区三家出租汽车企业统一制定了《临翔区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奖惩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规定了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经营行为在执法部门处理后,企业内部的停班、违约金处罚等措施,要求企业对承包经营者或车主进行定期考核,做到同一违法行为停班时限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出租汽车管理,着力规范运营行为,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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