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朝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临双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及退还农户的建议》(第13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责任主体
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全市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8〕28号)和《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工作,施工单位需临时使用土地,由施工单位报项目公司同意后采取租用的方式进行租用,按照“谁占用、谁负责”的原则,涉及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按照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等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合理、规范、有序地使用建设用地;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了审计单位对我市地方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开展了全过程审计,印发了《临沧市决战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管理的通知》(临交能通全通〔2020〕1号)文件。
二、手续办理情况
临双高速勐勐段在临时用地征用过程中,由镇征地办牵头与相关用地单位签订了3年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期满后与云岭总承包部续签了2年的补偿协议。鉴于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在用地单位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双江自治县根据用地单位的需求,采取主线用地和临时用地征地拆迁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涉及临时用地补偿资金暂时用主线资金垫付给农户和村集体。经统计,临双高速公路勐勐段征用临时用地1709.7989亩(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临双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339.602亩、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临双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1129.9211亩、中国六冶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部240.2758亩),三家单位应付临时用地征地拆迁费用合计1374.14万元(云岭总包部328.4944万元、中铁十五局总包部827.9265万元、中国六冶总包部217.7172万元),其中:占用主线征地资金586.9465万元。
三、相关问题处理建议
(一)临时用地费用问题。根据项目PPP协议和《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约定,施工图设计内的取(弃)土场(渣场)和设计内的施工进场道路等临时用地属于政府方承担的征迁范围;除此之外的临时用地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因管理经验不足、资金缺口大,目前,我市建设的各条(段)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均存在临时用地资金超概算、用地单位未及时兑付临时用地租用资金问题,建议双江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的基础上,结合设计用地及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绘结果将主线用地和临时用地进行区分,将原始资料分类保管,建立完整、准确台账,及时与用地单位进行签认,待厘清各自责任后尽快向临时用地补偿承担单位收回临时用地补偿资金。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与市人民政府汇报,结合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要求,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大资金支付力度,保障群众利益。
(二)验收相关问题。由于临双高速临时用地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未缴纳临时用地复垦费,在复垦、验收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临双高速计划于2023年内全线通车,通车后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省、市水土保持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等要求,督促项目公司做好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和退还农户等相关工作,确保合理有效利用土地、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灌溉和面积减少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协调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土地整治、水利设施等项目,修筑灌溉沟渠,综合整治土地,确保临时用地复垦质量。
感谢你们对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