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安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凤庆县犀牛大桥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第45号),已交由我局并协商市搬迁安置办、市财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提的犀牛大桥项目概算极大、建设任务重。“十三五”时期,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主要支持高速公路网项目、沿边国道建设、县乡道改造、建制村通畅和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根据交通政策支持导向,该项目暂无法纳入国家和省资金补助计划。
为解决小湾水电站移民出行问题,市搬迁安置办积极向省搬迁安置办、省财政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2018年12月9日,省财政厅、省搬迁安置办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云财农〔2018〕265号),专项下达犀牛大桥项目基金1000万元;2018年12月26日,市搬迁安置办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移民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161号),将犀牛大桥项目基金1000万元专项下达凤庆县财政局、县搬迁安置办。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加之,我市当前以综合交通为主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市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支持脱贫攻坚和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推进,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情况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压力巨大,难以筹集项目建设缺口资金,请予谅解。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汇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待国家和省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安排建设资金。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