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sj/2022-00088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8-12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临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李荣斌等七位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帮助解决玉临高速等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兑付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全市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8〕28号)要求,全市辖区范围内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资金进入项目成本,按设计概算批复包干使用。其中:征地及拆迁补偿费拨付至相关县(区),由县(区)统筹包干使用,项目竣工后包干费结余部分由县(区)支配使用,超出部分由相关县(区)承担...”和“征地拆迁资金由市人民政府(或授权单位)根据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拨付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专用账户,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要求及法定程序拨付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支付给被征地农户或单位。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严格实行报账制”等条款。各县(区)人民政府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根据征地拆迁及筹融资情况,及时筹措包干额度内的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和管理使用好征地拆迁费用,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用超概算部分,及时将征地拆迁费用支付到位。

截至2018年7月12日,临翔区境内墨江至临沧、临翔至清水河、临翔至双江和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共完成征地(含临时用地)9336.18984亩,完成房屋拆迁135户,迁坟517冢,应支付资金5.7909亿元,已支付资金5.0298亿元,未兑付资金0.7611亿元。其中:一是墨江至临沧高速公路共完成征地(含临时用地)3925.2015亩,完成房屋拆迁60户,迁坟99冢,应支付资金2.4762亿元,已支付资金1.8444亿万元,未兑付资金0.6317亿元。二是临翔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共完成征地(含临时用地)3698.4981亩,完成房屋拆迁71户,迁坟223冢,应支付资金2.4814亿元,已支付资金2.4474亿元,未兑付资金0.0341亿元。三是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共完成征地(含临时用地)1366.88024亩,房屋拆迁4户,迁坟195冢,应支付资金0.7265亿元,已支付资金0.6962亿元,未兑付资金0.0303亿元。四是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共完成征地(含临时用地)345.61亩,应支付资金0.1067亿元,已支付资金0.0417亿元,未兑付资金0.0650亿元。

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完善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社会投资人签订相关责任书,并积极筹措市级配套资金,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按时兑付征地拆迁资金,稳步推动全市高速公路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