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sj/2024-00024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13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临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王一户等三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临清高速公路增设简易出入口的建议》(第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清高速公路增设简易出入口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已通车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式立交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交规划〔2023〕59号)文件精神,一是在已通车高速公增设路互通立交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涉及的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按照谁主张、谁负责原则,由提出方作为责任主体。二是互通式立交应主要服务于重要矿区、产业园区、重要口岸、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市、4A级以上景区、机场高铁站、货运枢纽等重要的经济节点或重要的政治中心。三是增设立交按新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即“工可”报告由省交通运输厅出具审查意见,省发改委审批,施工图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审批。且受《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关于“切实防范化解地方财务风险的要求”影响,当前正处于防风化债的关键时期,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按照云交规划〔2023〕59号文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设立互通式立交全部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短期内无法筹集项目前期和建设资金,因此该建议根据目前国家政策导向无法解决,敬请谅解。

为更好发挥高速公路对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临翔勐托国际智慧物流园区经济发展壮大,提高交通效率、提升道路安全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综合交通能力,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2月26日发文《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已通车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式立交的请示》(临交请〔2024〕8号)至省交通运输厅,请求给予支持在临清高速K19+300处增设互通式立交,暂未得到答复。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上汇报,帮助争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二、关于新规划一条满足交通需求的对外通道的建议。

“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主要支持乡镇通三级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目前博尚镇勐托片区正在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博勐线,且勐托村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在库待建里程为3.29公里。目前,国家政策对交通项目按行政等级事权管理,地方项目事权在地方,由地方筹资建设。代表们所提的满足交通需求的对外通道,建设事权在临翔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前国家政策和地方财力情况,未列入“十四五”期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的,近期内难以向国家和省争取项目支持。暂时难以争取项目推动建设,敬请谅解。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汇报,多方争取支持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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