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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临建字〔2018〕52号
尊敬的钟汝菊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实施临沧市乡村振兴战略中注意保护和拯救传统民居和古村落的建议》(第41054号)收悉,所提的建议很好、很及时,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住建局商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传统村落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有34个村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第一批8个,第二批12个,第三批8个,第四批6个),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要求,我市将改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内容,重点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亮化、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截至目前,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0020万元,各传统村落均已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大纲)》、《传统村落档案》编制工作,各乡镇均按规划认真开展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工作,对传统建筑进行挂牌保护,同时,开展了博尚镇碗窑村、南美乡南楞田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试点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累计完成投资8060万元。
二、特色民居情况
我市着眼农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住房问题,统筹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沿边三年行动、彝族支系俐侎人三年专项规划等项目,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围绕满足群众住房需求、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抗震安居工程标准等目标,结合村民选取较多、实施情况好的民居户型特点,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户型图》,提供了汉、彝、拉祜、佤、布朗、傣、白等28种农村民居建设户型。结合临沧各地民居特色,编制《临沧市特色民居通用图集》,细化汉、彝、佤、傣、拉祜、布朗、白、傈僳、回、苗、德昂、景颇等12种民族特色农村民居建设方案,满足不同民族、不同大小户型建设需求,体现民族特色,突出地域特点,延续民族建筑文化的传承。
三、下步工作措施
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您所提的建议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了第五批(最后一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我市共有22个村通过了云南省住建厅审核,已提交至住建部,市住建局将积极主动对接省级部门,确保将更多有保护价值的村落全部纳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有效改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及历史要素修复,使我市传统文化得到有效延续。
(二)继续加大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我市凤庆县诗礼乡古墨村和沧源县勐角乡翁丁村已被住建部列为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村落,两个村将在国家专业网站上展示村落的风貌和村落历史文化,将进一步提高村落知名度、扩大村落影响。目前,两个村已开展建馆材料上报工作,待住建部审核通过后便可完成单馆创建工作。市住建局将继续做好两个村建馆材料制作指导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将更多村落纳入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村落。
(三)继续做好村容村貌提升工作。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将农村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有效融入脱贫攻坚、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中,以规划为引领,科学谋划,因村施策推进建房。原有房屋重点对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外部结构进行风貌整治;新建房屋严格管控宅基地面积、高度和外观风貌。对古村落,通过保护开发和美化提升等有效措施,着力配全村庄功能,确保村庄改造完成后达到修旧如旧、修旧如故、古色古香的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同时,真诚希望您在以后工作中,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日
(联系人:鲁珊,联系电话:0883-2157323)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 联系电话 | ||||
提案编号 | 收到日期 | ||||
提案名称 | |||||
承办单位名称 | |||||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建议和要求 | |||||
备注 | 此表一式四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督查室、临沧市政协提案委、临沧市政协经济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