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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四届一次会议第41052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临建字〔2018〕60号


尊敬的张晨曦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耿马自治县农危改有关资金缺口问题的建议》第(41052)号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住建局商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耿马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情况

(一)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情况。2015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1000户,下达补助资金56279.11万元。其中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480户,下达补助资金6237.8万元(中央补助3808万元,省级补助2429.8万元)。

2016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485户,下达补助资金42260.49万元。其中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88户,下达补助资金3100.84万元(中央补助2052.89万元,省级补助1047.95万元)。

2017年,省级下达我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7000户,下达补助资金62096.38万元。其中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4645户,下达补助资金10682.88万元(中央补助6503万元、中央奖励资金支持618.97万元,省级补助3251.5万元、省奖励资金支持309.41万元)。

2018年,省级预下达我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1000户,预下达补助资金11875.6万元(中央资金)。考虑耿马自治县2017年计划脱贫摘帽的实际,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960户,并按照户均2.1万元的标准,倾斜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16万元,截至目前,我市下达的省级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满足耿马自治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需求。

2015年至2018年四年间我市共计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373户,下达补助资金22037.5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4998.86万元(含中央奖励资金支持618.97万元)、省级补助7038.66万元(省奖励资金支持309.41万元)。

(二)市级财政支持情况。自2016年以来,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33万元。2017年,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85万元。2018年,暂未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综上,2016年至2018年,共计分配下达耿马自治县918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耿马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

二、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自2017年4月以来,全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聚焦4类重点对象。2017年7月1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8〕18号),规定中央和省级的补助资金仅用于专项支持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为全面解决我省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问题,推进贫困县非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7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规定“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筹资金、自行改造为主,对少数自身能力不足的农户,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并明确了“县级政府可为自身能力不足的危房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支持,或按照规定统筹有关财政资金等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扶持方式和标准,由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确定,但要合理控制农户贷款数额,防止因贷致贫、因贷返贫,贴息支持标准不得超过‘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贴息支持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等补助危房户时,补助标准不得超过‘4类重点对象’的补助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危房改造尽可能给予优惠贷款支持”。同时规定:“凡有下列情形的农户不得列为扶持改造对象: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策的熟知度,着力培养一批有技术能力的本土建筑队伍。针对耿马自治县2017年计划脱贫摘帽的实际,派驻保障组驻县蹲点服务指导,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顺利通过脱贫攻坚考核验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认真指导好耿马自治县编报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力支持耿马自治县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等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提升。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真诚希望你们在以后工作中,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李盛秋 联系电话:0883-2157323)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者


联系电话


提案编号


收到日期


提案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提案办理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和要求


备注

此表一式四份,请提案者收到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督查室、临沧市政协提案委、临沧市政协经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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