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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复〔2024〕12号
尊敬的辉国庆、杨晓东、柯海强代表:
您们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协同处置的建议》(第0052号)交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针对提出的建议,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相关情况
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于2021年纳入《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设计处理规模500吨/日,总投资3亿元。永德县政府于2022年2月13日与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30年。项目已于2023年3月29日开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正在扫尾设备安装和装修,计划于7月底前投入运行,但根据目前的垃圾收集处理现状,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运后可能面临垃圾量不足影响后续生产运行的问题。
二、关于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需求量的工作措施
针对垃圾量不足可能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后续生产运行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全市生活垃圾处置现状、垃圾产量、运输距离等因素,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将主要通过开展以下3个方面工作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需求的保障力度。一是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能力。经调研分析,目前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量约1900吨/日,能满足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处理需求(1600吨/日),但因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不配套、不完善,部分生活垃圾还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下步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对各县(区)城乡、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的督促力度,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提升城乡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二是合理跨区域调度垃圾处理。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产后,将结合城乡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收集量、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情况、运输距离、处置费用等因素,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度垃圾处理,尽力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其他垃圾协同处理。除普通生活垃圾外,农村地区还有大量的秸秆、坚果皮等农业面的垃圾产生,且无较为规范的处置渠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积极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此类可燃垃圾到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理。
尊敬的辉国庆、杨晓东、柯海强代表,衷心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主动加强与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收转运设施建设,强化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运行的要素保障。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日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建议编号 | 收到日期 | ||||||||
建议标题 | |||||||||
承办单位名称 | |||||||||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建 议 和 要 求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件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或传真至承办单位、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0883—2123890)、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议案科(0883—2127817、21659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