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临建复〔2019〕41号
尊敬的字星桦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缺口的建议》(第17号)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市住建局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情况
(一)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情况
2015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1000户,下达补助资金56279.11万元。其中分配下达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250户,下达补助资金7276.42万元(中央补助4462.5万元,省级补助2813.92万元)。
2016年,省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485户,下达补助资金42260.49万元。其中分配下达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491户,下达补助资金11813.72万元(中央补助9046.32万元,省级补助2767.4万元)。
2017年,省级下达我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7000户,下达补助资金62096.38万元。其中分配下达云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377户,下达补助资金5466.78万元(中央补助3327.8万元、中央奖励资金支持316.75万元,省级补助1663.9万元、省奖励资金支持158.33万元)。
2018年,省级下达我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9953户,下达补助资金20901.13万元。其中分配下达云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927户,下达补助资金4046.53万元(中央补助2697.69万元,省级补助1348.84万元)。
2019年,通过多轮动态调整,锁定云县2019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2141户,年初预下达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98.37万元(中央补助2998.91万元,省级补助1499.46万元)。2019年5月29日,下达云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605.1万元,主要用于4类重点对象及农房抗震改造。
综上,2015年至2019年,我市共计分配下达云县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915户(含农房抗震改造6729户),下达补助资金39706.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9455.07万元(含中央奖励资金支持316.75万元)、省级补助10251.85万元(省奖励资金支持158.33万元)。
(二)市级财政支持情况
自2016年以来,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6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分配下达云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790万元。2017年,分配下达云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608万元。2018年,分配下达云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150万元。综上,2016年至2018年,共计分配下达云县4548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云县农村危房改造。
二、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自2017年4月以来,全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聚焦4类重点对象。2017年7月1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8〕18号),规定中央和省级的补助资金仅用于专项支持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为全面解决我省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问题,推进贫困县非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2018年7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8〕48号),规定“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筹资金、自行改造为主,对少数自身能力不足的农户,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并明确了“县级政府可为自身能力不足的危房户提供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支持,或按照规定统筹有关财政资金等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扶持方式和标准,由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确定,但要合理控制农户贷款数额,防止因贷致贫、因贷返贫,贴息支持标准不得超过‘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贴息支持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等补助危房户时,补助标准不得超过‘4类重点对象’的补助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危房改造尽可能给予优惠贷款支持”。同时规定:“凡有下列情形的农户不得列为扶持改造对象: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己改造的;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购买了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2019年5月份以来,根据中央、省级最新政策,中央2019年财政资金除用于补助4类重点对象外,对8度设防等级地区实行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予以支持。省级将筹集资金对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和已享受补助再次成为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进行补助。
三、下步工作措施
通过积极争取,今年市住建局组织云县上报非4类重点对象无能力改造危房2670户、已享受过补助再次成为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37户、农房抗震改造6729户,拟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目前中央补助资金已到位,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剩余补助资金,待省级下达后配合财政部门及时下达到云县,及时减轻云县财政压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同时,真诚希望你们在以后工作中,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联系人:鲁珊,联系电话:0883-2157323)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建议编号 | 收到日期 | ||||
建议名称 | |||||
承办单位名称 | |||||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建议和要求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督查室、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