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cxjsj/2023-00203
发布机构: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7-22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临建复〔2019〕53号


尊敬的辉国庆、张世云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第7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

(一)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乡人居环境的提升,以“创园”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投入,不断强化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城市面貌和形象得到极大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截止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514公顷,绿化覆盖面积2873公顷,公园绿地总面积678公顷,绿地率达35.62%,绿化覆盖率达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59平方米。2018年以来,随着改造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城市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及“六增”工程的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各项指标进一步提高。

(二)城市园林绿化职能调整。2019年市、县(区)机构改革和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后,进一步理清了部门职责,各县(区)规范了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其中:绿化方案审查纳入规划方案的并联审批环节。园林绿化建设职能主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部分县(区)将管理职能划转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机构职能职责的优化,为下步园林绿化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保障。为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要求园林绿化设计要体现地方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合理配置乔、灌、地被等本土适生植物,并对绿地率指标予以明确,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园林绿化职责等。该《条例》的制定将为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以“一张蓝图”为统领,以空间管控为核心,加快构建区域性规划、特色要素规划、专项专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五个层级的城市规划体系。围绕“以人为本、立足长远、注重特色”的原则,不断追求精品、体现特色、突出品位,突出城市绿化功能性和观赏性,体现城市绿化的个性和特色。通过定性、定量、定形、定界、定策,实现统一发展目标、统一技术指标、统一空间坐标、统一图例标准、统一实施平台和各类规划有机衔接,抓好城市风貌管控,实现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有效管控,充分体现城市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文化底蕴和时代风貌。

(二)强化措施保障,推动园林城市(县城)建设。以建设美丽临沧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构建城市绿色空间网络,完善城市生态功能,推进城市型、郊野型、滨水型、山地型绿道建设,构建生态优良、功能显著、惠民便民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加大城市已建公园改造力度,强化老旧城区绿化格局打造,推广立体绿化,竖向拓展绿色空间,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绿地,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加强自然山水与城市布局有机融合,与城市文化的有机衔接,构建城市生态廊道,创建更高品质的园林城市(县城)。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在下步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对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绿化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真诚希望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联系人:张丽新 联系电话:0883-2167512)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建议编号


收到日期


建议名称


承办单位名称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建议和要求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督查室、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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