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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复〔2023〕24号
尊敬的方镇静代表:
您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镇康县城打造成为国家“永不移动的界碑”的示范新城的建议》,已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与相关单位会商后形成一致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镇康县城建设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镇康县城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已把镇康县纳入了市级高位推动实施的沿边城镇带建设范围,纳入《临沧市沿边城镇带一体化发展规划(2021-2035)》(临政复〔2021〕35号)进行了全面部署,把南伞、勐堆、勐捧、凤尾等作为临沧沿边城镇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制定了《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建设实施方案》,以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加强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市政道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提升边境城镇功能和改善边境地区人居环境为目标,构建形成区域协调、岸城一体、口岸与城镇功能相互促进、地域文化特征明显的沿边城镇发展带。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并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临沧市城镇化片区开发实施方案》(临政发〔2022〕29号),明确将镇康县边境特色工业园区(125界桩)作为全市17个城镇化重点开发片区之一,充分发挥镇康独有的沿边开放区优势,围绕“产城融合”的目标,实现园区与镇康县中心城区深度融合、功能互补、联动发展。在已编制镇康县“岸城一体化”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以岸带城、以城融岸、内外联动、岸城一体”的总体要求,瞄准建设“现代化口岸城市”的目标,以规划重点任务及项目为抓手,加快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和基础设施,促进口岸、产业、城市融合发展。
二、积极支持推动镇康县城建设
近年来,市级围绕“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持续推动、大力支持镇康县绿美城市建设,2022年镇康县城市绿地率达41.2%,绿化覆盖率达45.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41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6%。经市人民政府认定镇康县经典润城三期为2022年度临沧市绿美社区并列入省级推荐奖补名单。围绕边境口岸类城市的绿美城市建设路径,“边美镇康·公园城市”的建设目标,今年镇康县被省级列为绿美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同时,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正稳步推进。我们围绕国家在支持农房抗震改造、城市更新、美丽县城、绿美城市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市级在项目谋划包装、前期工作推进、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镇康县大力支持和帮助,特别在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争取方面给予了镇康县倾斜支持。2023年,市级积极协助镇康县争取到了上级补助资金8845.6万元,其中: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指标690户、已获得补助314万元,争取到棚户区改造指标2042户、已获得补助1717万元,争取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指标467套、已获得补助2584万元,争取到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补助4028万元,争取到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标159户、已获得补助202.6万元。今年下半年还将获得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绿美城市建设方面的部分补助、奖补资金。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加快推动镇康县城建设,建议镇康县从以下3个方面持续推动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等工作:一是精研政策上项目。对照国家、省级支持政策,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绿美城市建设等重点,谋划储备各类项目,通过合理确定每年度建设任务,安排好项目建设时序,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梯次有序、滚动接续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城市发展后劲。二是协调联动推项目落地。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新项目开工,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对经审核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抓紧落实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等配套工作,尽快开工建设,要强化部门联动,及时消除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向省发改、省财政等省级部门的汇报对接,及时了解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项目,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可研批复等前期工作,提高上报项目和获得资金支持的成功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后续工作中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以及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实施“3815”战略和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等部署要求,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帮助镇康县大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不断增强边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从而发挥边疆人民强边固防的重要作用。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盼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徐守都,联系电话:0883-2157321)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
建议编号 | 第85号 | 收到日期 | |||
建议名称 | 关于将镇康县城打造成为国家“永不移动的界碑”的示范新城的建议 | ||||
办单位名称 |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结果的情况反馈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建议和要求 | |||||
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请代表收到建议答复后1个月内,分别将此表邮寄至建议承办单位(2157321)、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议案科(0883-2165982、2127817)、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0883-2123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