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第二学习小组:
你们在2023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沧源自治县勐省农场居民居住质量的提案》(第05020175号),我局于2023年书面复函答复,因今年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有变化,经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垦局研究,现就该提案续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方面
(一)项目支持情况
住建系统自2018年以来陆续给予勐省农场项目及资金支持,实施了4期农场片区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改造农场居民房屋700余户,完成项目投资1800余万元,其中:2018年实施了勐省农场12队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户数142户,完成投资500余万元;2021年实施了勐省农场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户数320户,完成投资400余万元;2022年实施了勐省农场老水泥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户数155户,完成投资500余万元;2023年实施了勐省农场4队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户数100户,完成投资400余万元。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放大棚改政策及项目效应,同步推进改造区域的道路修缮、雨污管网、绿化亮化、公厕、供水管网和污水净化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勐省农场人居环境得到了有力改善。
(二)政策变动情况
根据2024年国家及省级关于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城镇棚户区改造被列入了“禁止新开工类项目”范围,住建部门原计划于2024年度继续谋划和实施勐省农场片区不少于1000户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农场片区房屋改造及基础设施配套的目标,目前已难以实现。
二、关于出让国有土地,职工群众住房用地确权方面
(一)住房用地规划
沧源自治县勐省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4年3月8日撤销,所属的振兴社区、农园社区划转至勐省镇人民政府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原农场管理区域下步将纳入勐省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医疗、交通及人居环境等内容,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二)住房登记发证
2024年4月,临沧市深化农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临沧市深化农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积极推进农场居民住房发证工作,妥善解决农场居民住房办证“老大难”问题。要求永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在学习借鉴双江自治县农场居民住房发证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稳妥推进农场居民住房登记发证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工作指导。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