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涛等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防治山洪地质灾害的建议》(第32号),已交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水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防洪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一)河流情况。临沧市山高谷深,河流纵横,分属澜沧江、怒江两大流域,两大流域分别占51.5%和48.5%。其中临翔、凤庆、云县、永德、耿马、沧源五个县(区)涉及澜沧江和怒江流域;镇康县全属怒江流域,双江县全属澜沧江流域。我市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其中: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2条,集水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37条,集水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63条,集水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38条,集水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361条。河流基本为山区性河流,洪水具有源短流急的特点。
(二)河道综合治理情况。河道综合治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不仅直接关系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全市的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针对我市河流防洪突出问题,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提高重要城镇、农田保护区的防洪能力和保障边境国土安全作为重点,统筹考虑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坚持规划先行,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河道防洪治理项目的大力支持,积极推进我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十二五”以来,市水务局积极将全市河道治理工程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云南省实施方案》《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云南省重要河流治理二期工程规划》《云南省“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和《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等规划中,先后组织实施了主要支流、中小河流、跨界河流和山洪沟四类河道治理工程,陆续开工建设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南汀河临沧坝段河道治理工程、凤庆县凤庆河二期治理工程、云县晓街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以及沧源格浪娘河治理工程等86条(段)河道进行了防洪治理,目前,累计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65.1公里、建成堤防652.73公里,主要城镇过境河流的防洪标准基本提升至10至30年一遇以上,有效保护沿岸102.6万人、53.18万亩农田耕地的防洪安全(其中凤庆县先后组织实施云南省凤庆河凤庆县城段治理工程一期等7条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6.54公里,新建堤防51.87公里,有效保障沿岸14.7万人、1.6万亩农田耕地的防洪安全。)通过近年来的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全市重点河道主要城镇过境河段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河段得到了有效治理,改善了沿岸城镇、乡村面貌以及河道生态环境,对防御近年来发生的洪涝灾害发挥了显著效益,切实保障了河道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已初步构建起了以水库、河道堤防、控制性枢纽等组成的防洪减灾体系,昔日的水患滨河之岸已逐步蝶变为城乡居民茶余饭后休闲漫步的生态廊道,一幅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三)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临沧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2004个,凤庆县有在册隐患点641个,占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三分之一,是全市隐患点最多的县,也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最重的县。2011年至今,临沧市通过实施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监测预警等3类项目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针对凤庆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任务重的实际,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凤庆县地灾防治的实施力度,实施项目是全市最多的一个县,共实施工程治理项目43个,投入治理资金1.58亿元,项目实施能有效保护25710人和10亿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4854万元实施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741户。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在凤庆县13个乡镇安装专业型监测预警系统82套(其中:雪山立马河、三岔河小花桥、鲁史梦熊河、鲁史象脚井、凤山龙王庙河、凤山等上河、营盘镇老街河等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河段已安装监测预警设备)。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受隐患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议答复
(一)防洪建设方面
1.全面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市水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在建河道治理工程12件(其中凤庆县2件凤庆县黑河鲁史—新华段治理工程和凤庆县凤庆河凤山—大兴段治理工程);2023年全市计划新开工河道治理工程项目6件,项目概算总投资2.1亿元,综合治理河长39.6公里,截至7月20日,4件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已下达中央资金6295万元,已开工建设4件,计划汛期结束后开工建设2件。
2.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为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2022年7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水利部、省水利厅先后就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次规划年限为2023年至2035年,并对2023年至2025年实施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本次规划以流域为单元,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逐流域建档立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市已初步完成了《临沧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编制,总体对全市29条200平方公里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进行逐河流编制治理方案,规划综合治理河长296.17公里,规划概算总投资约11.85亿元(其中凤庆县编制了小黑河、迎春河等4条河流的治理方案,规划综合治理河长58.48公里,规划投资概算2.1亿元)。
3.开展临沧市西南诸河防洪规划编制。2022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22〕172号),水利部、省水利厅先后就做好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市印发了《临沧市西南诸河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就抓好我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项目规划年限为2025年至2035年,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临沧市西南诸河防洪规划》初稿并上报省厅,规划拟实施我市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河道综合治理1256.5公里,规划概算总投资50.14亿元((其中凤庆县纳入防洪规划的河道治理工程除4条中小河流外,主要支流纳入综合治理规划的罗闸河段防洪保护区内勐佑镇习谦村至王家治理工程、三岔河镇至雪山镇治理工程共26.99公里,总投资11.6亿元;纳入规划的重点山洪沟治理33条,总投资1.5亿元)。
4.持续开展山洪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连接国家、省、市、县会议系统及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同时已建成自动雨量站314个、自动水位站77个、简易水位站64个、简易雨量站1549个、无线预警广播站706个、视频站18个、图像站39个,手摇报警器1606个、已发放锣鼓和高频口哨2196套等(其中凤庆已建自动雨量站33个,自动水位站7个,简易水位站19个,简易雨量站206个,无线预警广播站98个,视频站2个,图像站2个,手摇报警器194个,已发放锣鼓和高频口哨180套)。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云南省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临沧市分册)》建设要求,我市2023年持续开展山洪灾害预警建设,全市新建自动雨量站33个,自动水位站1个等,(其中凤庆县新建自动雨量站3个等)。
(二)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1.积极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底线思维,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实施、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各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十四五”期间2025年以前,一是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03亿元,积极推进诗礼乡政府驻地滑坡、凤庆县第一中学滑坡、凤庆县洛党镇厚丰村大寨子组滑坡等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项目,切实保障1587户6131人和3亿元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21万元,对207户因地质灾害受威胁对象实施搬迁。三是大寺乡、三岔河镇、小湾镇等3个乡镇已完成1:10000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下步将对剩余10个乡镇开展1:10000精细化调查及风险评估。四是提高“人防+技防”能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对160个潜在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专业型监测预警设备。五是做好凤庆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工作。六是完善“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和“一点多员”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监测员的管理及培训。七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工作,强化监测预警,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整体预控能力,把风险控制在地质灾害形成之前,有效避免造成的群死群伤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八是及时完成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评价和防治建议,并完成年度防治计划编报。九是充分利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议事协调机制,明确发改、工信、教育、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共同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十是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法治化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机制的有效运用;十一是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构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和信息平台,完善各项政策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2.积极向上争取落实项目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0号)要求,“将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确认为中央与省、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省、省以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搬迁避让确认为省与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省以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综上,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一是加大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凤庆县地灾防治项目实施的帮助指导协调力度,推进规划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监测预警项目的实施。二是将在市级事权范围内,优先给予成熟项目安排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凤庆县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将积极与市水务局沟通对接,争取支持,推进在流域面积较广、影响人口较多的河流险段开展防洪治理工程。市县水务部门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支持,加快推进凤庆县进入国家、省级规划的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积极主动向省水利厅汇报,争取项目建设得到中央资金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规划和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对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利建设工作给予监督,欢迎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杨 捷,212877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