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国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预留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第126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用地指标有关政策规定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融合为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以现状城镇村集中建设区为基础,综合发展阶段、发展潜力、资源承载能力、城乡统筹和经济布局等,框定总量,限定增量,划定城镇、村庄建设边界。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中已取消建设用地指标定额分配,改为开发边界内均按建设用地指标管理。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明确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三条控制线”作为地方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2022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启动“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2022年10月13日临沧市“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最终下达临沧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49万亩(149.91平方公里)。2023年2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明确我省村庄建设边界原则上按各村域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进行划定。
二、关于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构建农村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统一部署,临沧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开展了913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以行政村最具特点、最突出的优势确定集聚发展、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5种类型,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结合上位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策略,根据村庄产业现状、资源禀赋、空间区位等因素,梳理产业发展总体思路、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统筹安排一二三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各类用地布局,盘活村内闲置宅基地、空闲地等,作为村庄规划发展预留用地,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规划编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科学测算规划期内新增宅基地建房需求,以不破坏山体、不占坝区良田好地、不临河湖、不沿道路线状分布、不分散为原则,充分利用村庄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科学确定居民点(宅基地)建设规模。全市村庄规划共划定建设用地规模443.94平方公里(66.59万亩)。
目前913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部结束。
三、下步工作
村庄规划是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职责,加大对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建设活动按规划实施,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