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开
临人社函〔2020〕58号
尊敬的陈阳委员、杨梦雅委员:
你们好!感谢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你们在政协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引导帮扶青年创业就业提案》(第43034号提案)已交我局办理,协办单位为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提案办理负责领导、办理科室和责任人。针对提案内容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理清加强引导帮扶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思路和方法。为此现答复如下:
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稳就业、保就业、扩就业三个方面发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就业环境,提升就业质量,对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的就业工作,专门制定了公务员考录、增加事业单位招聘名额、社区专项岗位开发、加强青年见习工作、政策扶持鼓励自主创业、民营企业招聘、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8项工作措施,帮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同时,建立2020届临沧市户籍5363名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专班,压实目标责任,努力打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前,已经组织实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过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697人,计划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232人、志愿服务西部招募197人、公务员考试录用148人、事业单位招聘585人,就业见习51人。计划开发3905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二是加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办经营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享受3-5万元创业补贴。积极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有关政策,今年以来,为126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830万元。
三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对64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一对一”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发放政策服务、招聘活动、培训项目、见习岗位等清单,主动推送适合的岗位信息和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为其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四是举办以“疫情无情人有情,就业服务暖人心”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7049个,提供职业指导425人次,提供就业推荐738人次,提供档案托管21332人。
五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年内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时,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职业资格等7项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我局作为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职责部门,通过一些有效举措,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要做好此项工作是长期不断的努力。因受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观念陈旧等因素影响,不同程度制约了我们工作开展,我们将继续用心和用情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也需要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共同努力,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就业环境。针对您提出的提案建议,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立足本职,着力优化就业服务,全面提升青年人创业能力,及时出台相关扶持青年创业就业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政策帮扶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广大青年创业就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对我们人社部门特别就业工作关心支持。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董保东,联系电话:215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