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玲艳等6名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议案(第51037号)提案,已由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我局办理,协办单位为市委编委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经我局牵头协调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医疗机构编制核定配备情况
一直以来,临沧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保障工作。从全市的情况看,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占全市事业编制总量15%以上,已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对6名委员提出意见建议的答复意见
针对彭玲艳等6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与市委编委办、市卫健委共同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逐年增加人员编制,确保人员总量与新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建议
根据中央编办印发的《机构编制标准制定和实施办法(试行)》,除机关编制专项标准和标准性规定外,其他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标准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目前,卫生领域已出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标准,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确定的农村人口测算,临沧市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已达到国家标准。同时,中央正在拟订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待标准出台后,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将逐步调整公立医院编制配备,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二)关于“实行高层次人才带编引进政策,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
根据省委关于控制管好盘活全省机构编制的十二条措施要求,严格落实编制前置审核规定,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多出少进”。2019年以来,市级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三年来全市按此方案共引进116人,所有引进人员均为带编引进,市财政共拨付引进人员奖励经费3075万元。三年来市县(区)医疗机构共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2人,全市医疗系统共公开招聘567人(2019年52人、2020年487人、2021年32人),其中2020年“6.13”专项招聘436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省委十二条措施要求,规范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所需编制的保障和使用审核等工作。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引进招聘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全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招聘力度,切实为全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三)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引进项目重点工程任务”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市卫健委、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四部门已联合研究制定《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对市级医疗机构带编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奖励激励政策、考核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方案制定后将按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市卫健委及市级医疗机构抓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强与市卫健委、市委编委办、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认真抓好人才招聘引进及待遇配套政策的落实,切实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请一如既往地给予人社工作关心、理解和支持。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