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hbzj/2024-00087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22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临沧市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张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强化政策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提案》(第05030069号)已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为市民政局、共青团临沧市委和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202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就业当作

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要加快建构中国就业理论体系,有效提升我国在就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新增劳动力的主力军,为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临沧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及时出台政策促进就业。分别印发出台了《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做好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临就业办〔2022〕6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文件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2〕42号)、《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40号)和《临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促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方案的通知》(临就业办发〔2024〕4号)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机制。

二是落实就业服务体系,助推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持续开展“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专项行动,每年在高校毕业生报到季,根据下发名单组织县(区)提供“1311”精准服务,即“1次就业服务、3个岗位推荐、1次职业技能培训和1个就业见习”。定期收集民营企业用工岗位,采取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推送、在每月26日全市招聘日开展岗位推送工作,加大岗位推送频次;截至5月底,全市共收集市内重大项目和企业用工岗位92173个,发布用工需求专栏13期,举办招聘会203次。及时对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确保100%实现就业。

三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落实“贷免扶补”政策,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创业,2023年发放45周岁以下青年群体1390人25600万元;截至5月底,2024年共发放45周岁以下青年群体373人9380万元。全面摸排毕业3年内在临沧开展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对正常营业持续保持在6个月以上,并且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创业补贴。2022年共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43人129万元;2023年共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30人66万元;2024年在省级部署后将及时启动排查、审核、公示及兑付工作。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范围,组织高校毕业生、两后生等重点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开展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易地搬迁劳动力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并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俸林华,联系电话:0883—216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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