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hbzj/2022-00097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8-02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

罗英芳等五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新闻从业人员中高级职称比例的建议》(第14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中高级职称比例,调整为中级职称比例为50%,副高级职称比例为30%,正高级职称比例为5%,或者像乡镇的事业人员、教师一样放开,不在存在比例限制,到达条件即可申报”的建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明确规定,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在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及结构比例限制内,由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全省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责任轻重、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指导标准意见,且已按照最高比例进行岗位结构比核定,但目前,我市尚未收到省级制定的最新新闻从业人员岗位结构比例行业标准指导意见,且市级无权制定相关行业标准指导意见。为规范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在省级没有出台新的行业标准指导意见和明确放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前,只能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意见,做好和核定各新闻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二、关于“副高级职称由市级成立评委会评审,降低评审难度,申报人员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审核是否聘用即可”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规定,高级评委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组建。评委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目前,全市除中小学教师、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权下放市级进行评审外,其它职称系列均由省级各职称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副高级职称由市级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建议因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暂不能由我市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加强与新闻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配合新闻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做好中高级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及时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级反映,确保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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