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代表:
您在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提升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待遇的建议》(第64号)已交由市人社局办理。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尽可能留住聘用制书记员,保证法检两院工作稳定性、连续性,恳请由市级设立专项资金或申请省级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法检两院解决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低”的问题
根据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我市于2016年完成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各项债权债务等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汇兑上报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职责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人财物统一上划管理(包括罚没收入、诉讼费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等四项改革任务,改革完成后,委托地方管理的工作事项仅为三项:一是离退休人员管理,二是执法执勤用车信息平台的信息更新,三是司法救助资金的拨付。根据改革要求,2021年至2022年,我市法检两院上缴省级非税收入5263万元,其中:法院系统4403万元,检察系统860万元),且每年地方财政用地方财力上划上解省级财政法检两院经费21935万元,其中:法院系统11495万元,检察系统10440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常运转。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按照省级部门项目预算编审相关要求,编制年初预算时在省财政厅明确的项目支出预算申报上限范围内结合实际自行申报预算,省财政厅将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核”“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按类区在上限范围内纳入省级年初预算,年度执行中,新增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年度预算内统筹解决”的规定,省级财政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月人均保障标准为一类区5000元、二类区4500元、三类区4000元(含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临沧市法院、检察院和临翔区法院、检察院属于二类区,省财政保障标准为月人均4500元(含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其他7个县(区)法院、检察院均按照三类区标准保障,经费为月人均4000元(含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
2023年6月12日,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以及镇康县法院、镇康县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的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问题座谈会,会上围绕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问题进行交流分析。由于近年来,临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且质量不优、债务规模大,同时,兜牢“三保”底线,防患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高速路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均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迅猛,在提升聘用制书记员待遇问题上,目前,除了镇康县得到当地财政保障部分经费实施岗位等级工资以外,其他县(区)均未得到解决。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围绕我市书记员待遇保障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二、关于代表提出“参考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机制,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奖惩机制,提升聘用制书记员的归属感,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热情”的问题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制度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院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自行制定”“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岗位等级根据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从高到低设置5个等级:一级书记员、二级书记员、三级书记员、四级书记员、五级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实行等级晋升”的规定,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或考核办法等机制,但由于省级财政只按照4000—4500元/人/月标准保障经费,目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虽制定聘用制书记员管理、考核办法,但在等级晋升上除镇康县法院、检察院外其他县(区)均未落实。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结合职能职责,在市委政法委牵头统筹下,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在人财物、非税收入、地方财力上解统一上划省级管理的情况下,根据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多部门联动向上争取设立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和奖惩规定,不断提升聘用制书记员的归属感,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热情。
非常感谢您对全市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关爱人社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函。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2日
(联系人:余开幸,联系电话:0883-212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