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shbzj/2024-00150
发布机构: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31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临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谢娥、肖欧、字凤鸣、和联香、汤雪静、陈耘、禹建虎代表:

你们在临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配套政策的建议》(第41号),已交市人社局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2019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培养壮大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先后制定出台《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印发<“技能临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文件,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为核心,以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满足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为导向,为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目标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省级政策文件研究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补贴标准和目录等配套政策文件。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26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6.23万人次、农村劳动力8.18万人次、脱贫劳动力2.78万人次,高校毕业生、中职学生7776人次。

二、我市职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及监管

(一)培训项目确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制定职业培训工作通知文件,统筹谋划年度培训工作,确定培训方向,明确培训措施,下达年度培训分解目标任务。围绕培训目标,各县(区)从村组、社区、乡镇,自下而上摸清培训意愿,根据汇总培训意愿,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

(二)培训组织。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招标主体。培训资金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必须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不得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当地财政部门指导下开展招标工作,严格督促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要求履行职责。招标公告中,须明确开展的职业(工种),人数、金额,禁止只招入围机构。

(三)培训的实施。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凡补必进”要求,依托“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审核审批中标机构提交的培训计划,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资质、培训专业是否超越许可范围;是否以“返还补贴”“缩减课时”等方式招揽学员;培训对象身份是否符合补贴政策;培训工种是否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培训对象与培训职业(工种)匹配是否精准;培训职业(工种)与当地产业发展匹配是否一致;培训师资是否达到要求等,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经审批后的培训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依托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实施。

(四)培训监管。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培训班次“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的工作机制,多形式开展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重点检查培训对象、人数、时间、内容的真实性,核实培训情况与备案申报资料、网上平台信息的一致性,监管培训场地、考勤、教师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现场填写《职业技能培训班检查表》,由培训机构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并作为申领补贴的依据。

三、我市培训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及监管

(一)职业技能评价基本情况。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国家职业资格逐渐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保留在目录内的国家职业资格仅剩12个,由人社部门发证的国家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尤其受广大群众关注的焊工职业资格也变更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评价、发证。为积极适应国家职业资格调整,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改革,我市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积极引导将具备开展评价的社会组织、院校、企业纳入评价体系建设,指导申报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前,我市共有11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其中:社会认定机构6家,企业评价认定4家,院校认定机构1家,可以开展78个职业133工种职业技能认定;全省共有273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可以开展190个职业273个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基本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全覆盖。自评价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评价749批次,认定40612人次,取证36469人次。

(二)培训评价组织和实施。目前,我市按照委托制由培训机构委托认定机构开展评价。培训机构根据培训职业(工种)自行联系具备认定资质和认定职业(工种)资质的机构开展评价,确定的认定机构与开展培训的计划在培训开班前3日内提交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时需附认定申请书、认定机构省级批复通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中心备案通过的认定范围截图,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审批通过的机构按照计划开始实施。

(三)培训评价监管。按照《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价开展落实“三个到位”,对认定考核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核查认定对象资格条件是否达标,认定场所设施设备是否达标,认定考核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严把鉴定认定考核质量关,坚决杜绝鉴定(认定)考核走过场,虚假上报考核成绩。

职业技能培训关乎民生,是“稳就业、促就业”的重要举措,是缓解就也结构性矛盾的主要抓手,人社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并请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鲁曙升,联系电话:0883—216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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