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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6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8-26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04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类)

  胡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临沧融媒体指挥综合业务平台项目建设的建议》(第41041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闻中心大楼主体工程筹资安排及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一)新闻中心大楼主体工程筹资安排及资金到位情况

  临沧市新闻中心建设项目是临沧市“十二五”期间社会事业方面重点新建项目之一,根据市委2011年8月2日第21期常委会会议纪要,项目建设总投资控制在10000万元(不含设备、装修投资)内。资金来源为入驻单位筹集1000万元,市财政负责筹集4000万元,银行贷款5000万元。2012年项目主体工程计划总投资调整为1.4931亿元。2015年10月19日至2016年2月18日,市审计局对新闻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临沧新闻中心大楼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审定项目投资15577.47万元,到位资金15577.47万元(主体工程资金已全额到位),其中:市财政局拨款11042.47万元,市发改委补助20万元,临翔区财政局拨款15万元,传媒集团向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投入新闻中心大楼主体工程4500万元、利息500万元)。

  (二)银行贷款的办理和归还安排情况

  按照新闻中心大楼建设资金来源筹集渠道要求,临沧传媒集团于2012年12月向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用于新闻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建设。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1〕143号),“集团向银行申请用于临沧新闻中心建设的贷款资金,以多渠道筹集资金和市级财政安排部分贴息资金的方式给予解决。市级财政视财力状况,每年安排集团部分还款补助资金”的要求,市级财政从2013年以来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传媒集团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目前银行贷款余额为4690万元。2018年市财政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临沧传媒集团新闻中心大楼建设贷款本息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银行贷款本息归还的建议

  一是按照市委2011年8月2日第21期常委会会议纪要中的“资金来源为入驻单位筹集1000万元”的要求,由临沧传媒集团督促相关入住单位筹措1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二是根据市政府安排,2018年1月市国资委已对解决临沧传媒集团困难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其中:对解决传媒集团向工商银行贷款本息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目前市政府尚未批复。

  (四)欠单位借款的归还建议

  经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与临沧传媒集团核实,目前临沧传媒集团其他债务欠款为:一是欠市国资公司土地成本及管理费463.44万元;二是欠市财政局190万元(偿还新闻中心大楼建设贷款);三是欠市财政局300万元(用于2013年首届亚微节启动资金)。四是向中国普天融资代建新闻中心装修和广播电视信息化建设本息4438万元。欠款归还建议: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市国资委分别于2017年8月和2018年1月对以上四项欠款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报市政府。

  二、将新媒体宣传工作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的建议

  (一)财政对临沧传媒集团经费保障情况

  1.改制后市级财政对传媒集团人员经费保障情况。根据《临沧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临办发〔2011〕143号)文件要求,按照“坚持传媒机构的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财政供给关系不变的原则”,临沧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后,市财政按不低于对临沧日报、临沧市广播电视台、互联网临沧新闻中心、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云南广播电视报临沧专版编辑部、临沧市电视转播台原来的投入统一对集团拨款。以2011年9月1日为基准日,市财政对原改制单位的152名人员经费纳入预算给予保障。2017年安排传媒集团人员经费补助资金1675.4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239.08万元、配套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缴费420.56万元、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15.78万元,保障了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2018年预算安排人员经费1854.86万元。

  2.市级财政对临沧日报办报、临沧电视台工作保障情况。市级财政还安排公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对临沧日报办报,电台、电视台运转,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2017年安排补助资金453.94万元。其中:按人员核拨单位公用支出69.84万元,电视栏目运行成本补助50万元、电视台安全播出设备购置补助55万元、临沧日报办公经费补助80万元、电台电视台运转补助120万元、砥砺奋进的五年—临沧成就主体展经费79.1万元。

  3.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在市级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局与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在分配省级补助资金时,对传媒集团给予倾斜支持,2017年争取到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0万元,专项用于传媒集团融媒体综合业务平台建设补助。

  (二)新媒体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临沧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既具有新闻宣传属性又具有市场运行特征的地方性传媒集团。临沧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宣传性和公益性的部分,按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进行人事、分配、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每年市级财政已按《临沧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临办发〔2011〕143号)文件要求,对改制后并入传媒集团人员经费和临沧日报办报,电台、电视台运转,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属于市场经营性业务的部分,实行企业化管理。建议传媒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范围内做大做强经营性业务,通过增加业务收入解决新闻媒体宣传相关经费开支。

  最后,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15日

 (承办人:袁祥    联系电话:0883-2147869)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临沧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校对:袁祥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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