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2023-0103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8-26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03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永德县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推进永德湖滨城市建设中给予资金倾斜的提案》(第41037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依托临沧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和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以及独一无二的原生态民族风情,按照“北茶南佤、恒春边关”的大旅游发展格局,发展四大旅游产业体系,……谋划永德国际气候度假中心,打造恒春天堂,将临沧打造成中国面向印度洋国际旅游重要集散地和国际知名的康养旅游胜地”的发展思路,你县结合自身定位和充分利用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和优势,着力打造永德国际气候度假中心、湖滨城市和湖滨特色城镇项目建设,市财政将积极支持和配合你县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一、项目建设融资的建议

  在永德县湖滨城市建设、打造国际气候度假中心及湖滨特色城镇项目建设过程中,非经营性的公益类或准公益类项目无法通过市场经营获得营业收入,难以获得市场认可,在直接市场和间接市场都难以项目本身作为融资标的取得融资,故在充分考虑县级财政承受能力后,此类如休闲景观环湖绿道、环湖大道的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应以县级财政安排为主。

  对于柏芝林湿地公园、水库上游湿地公园、会展中心、星级酒店及物流园区等项目,可通过整合项目资源、包装融资主体,进而以项目本身作为融资标的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此外,还可将旅游类的项目打包装入相关平台公司,以平台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向市场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待项目建成后将相应的公园运营及收益权转交给平台公司,平台公司用该项目的收益对债券进行本息清偿。

  对于经营性项目而言,待项目建成并形成稳定现金流后,除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外,可将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资产整合打包,在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者票据,解决运营过程中的资金短缺或偿还项目债券或贷款,实现滚动融资。

  二、项目政策及资金补助的建议

  按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市级财政可统筹使用财力少,且脱贫攻坚、民生保障配套、五网建设项目配套市级承担任务繁重,财力缺口大,为打造好永德国际气候度假中心、湖滨城市和湖滨特色城镇建设项目,我们建议: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汇报争取力度,竭力争取上级支持。按照项目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类别并对应现行的项目资金补助政策争取最大限度支持,如河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等项目。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按照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将政府投资的项目通过项目前期包装,纳入全市专项债券项目库,通过积极争取发行专项债券。三是着力提高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和管理水平。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争取上级项目补助和本级政府加大投入相结合,集中财力进行建设;对准经营性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优化市场配置,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在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市政府批准同意下,优先支持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优化运作城投融资平台,培育融资主体;对经营性项目,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放开建设和经营市场,积极推行投资运营主体招商,财政不再直接投入。四是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集资金,尽力支持永德湖滨城市建设。

  三、组建融资平台的建议

  结合目前财政金融政策法规及金融市场现状,传统融资类平台公司的作用与存在意义已越来越有限,现存平台公司须实现实体化运营改革以适应当前市场和环境的要求。平台公司实体化运营的关键是将公司拥有的经营性资产的盘活与运营。现市级平台缺乏有效的经营性项目或资产,难以完成平台公司的实体化转型,更难在资本市场获得认可、完成融资。而县级的平台公司则受到当地财政财力的限制难以在市场上获得较好的信用评级和融资成本。结合上述情况,要组建或发展能够在市场进行资金融通的平台公司同时还要将融资额度分配给县级使用,需要市、县两级共同协作。市级平台公司以市级财力作为公司的信用支撑,在市场上获得相对优良的信用评级和融资成本,结合区、县的可经营项目共同运营。永德县可考虑将现有的经营性项目包装进入县级平台公司,再由市级平台公司对县级平台公司进行控股、并表,实现市、县两级平台一体化,以最优组合对现有项目进行融资、开发、建设及运营。

  最后,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 10日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临沧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印发

  校对:袁祥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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