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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20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01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039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提卡达希委员、布越斌委员、李德学委员、丁新红委员、俸付祥委员:

你们在政协临沧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增加临沧市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的提案》(第41039号),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宗教团体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我市改善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对反映情况、沟通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信教群众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宗教团体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教育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改善宗教团体的工作条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使宗教团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对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努力保障民族宗教经费投入。2011年3月2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八期)决议:市级各宗教团体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2014年5月1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九期)决定:提高宗教团体工作经费,每个市级宗教团体由2万元提高到4万元。我市有市级宗教团体4个,2017年市级财政已安排并拨付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6万元,其中:市委统战部10万元,市民宗委6万元。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市民宗委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6万元。你们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及市级有关单位给予增加协会每年8-10万元办公经费,为各教协会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近年来,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的影响,税源结构单一,增长乏力,市级财政组织收入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巨大,加之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有限资金绝大部分资金投入到了脱贫攻坚项目中。2018年市本级各单位办公经费在2017年的基础上压缩了三分之二。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则与上年持平。在经费安排上,虽与其他经济发达州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结合临沧市财力实际,已尽最大努力进行保障。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根据法定程序报请市人大审议批准后,逐步增加市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宗教团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临沧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7日

马廿九 联系电话:0883—214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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