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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志刚委员:
您在政协临沧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来信参考),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团体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我市改善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修缮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宗教活动场所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对反映情况、沟通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信教群众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教育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修缮,保障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对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努力增加民族宗教经费投入,并对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单列安排,2016年从市级民族机动金安排50万元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2017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50万元,从市级民族机动金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17万元。2018年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市级财政安排市委统战部市政协换届调研经费、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经费及宗教调研经费、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等经费共45万元,安排市民宗委宗教法律法规宣传、防范邪教非法宗教和境外宗教渗透、宗教工作培训及市级民族机动金等工作经费78万元,安排市民宗委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资金12万元,安排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25万元,因财力缺口大,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未单列,由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在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中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加大向中央、省级争取力度,请求上级安排给予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并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给予安排。虽与其他经济发达州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结合临沧财力实际,尽最大努力进行保障。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不断增加投入,尽力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请您给予谅解和支持,帮助我们共同把我市宗教工作做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廿九 0883—214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