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分类:A类
是否公开:公开
临财字〔2019〕号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临沧市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明委员:
您在政协临沧市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调整沿边定补政策的提案》(第142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沧源县位于临沧西南部,与缅甸佤邦接壤,沿国境线居住的中国边民众多,“边境兴则边疆稳,边民富则边防固”,近年来,缅甸局势紧张,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边民生产生活,多次组织前往中央、省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衔接,竭力争取上级的支持。中央、省对我市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2016-2019年6月,中央、省给予沧源县边疆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共计45860万元,其中:2016年下达8794万元,同比增长1.6%;2017年下达9059万元,同比增长3%;2018年下达16019万元,同比增长76.8%;2019年1-6月已提前下达11988万元,下半年预计仍有部分资金下达,预计全年资金总量较上年会有所提高。上级对沧源边境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大,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为边疆经济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持续改善、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2018年边民生活补助执行情况
沧源县按照《临沧市民政局临沧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沿边定居群众补助工作的通知》(临民发〔2009〕5号)及《临沧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2018年边民定居群众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并根据方案确定沿边居民补助的补助对象,即“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户数”,通过村民小组调查统计确定补助户,在各村进行7天的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将补助资金按区域拨付到乡镇,由乡镇财政所及乡镇民政办按照抵边自然村一线边民中的建档立卡户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抵边自然村一线边民中的非建档立卡户居民每人每年500元、抵边乡镇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5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在实际发放过程中,由于补助标准不统一,造成部分群众上访,为确保边民群众稳定,抵边自然村一线边民和抵边行政村一线边民按统一标准执行,即抵边行政村居住的居民每人每年500元,最终实际发放沿边居民补助资金3659.05万元。
2018年,沧源县一线边民补助政策覆盖43459人,其中抵边乡镇居住农村居民38738人,抵边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607人,抵边行政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4114人,边民补助资金的发放适当的改善了边民生产生活,切实让边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三、省委省政府即将实施的边民补助政策
沿边定补政策由省委、省政府统一制定,各边境州市、县区贯彻落实。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就加大对边境居民支持力度出台实施意见,从2018年起,至2020年,全省一线边境居民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抵边行政村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抵边乡镇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具体分年度执行比例为:2018年执行50%、2019年执行70%、2020年执行100%。执行方案由各边境县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确保按实施意见要求执行到位,市级不作统筹。省委、省政府还对改善边境居民住房条件、加强边境村镇道路建设、解决边境居民饮水安全、提升边境通信条件、改善边境地区农村人居环境作出了明确要求,下步将加大边境地区资金投入力度。市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落实。
四、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得到中央、省对我市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工作更大的关心和支持;二是继续全力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切实做好影响一般性转移支付争取数额的相关因素分析调查和数据提取,争取中央、省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稳步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三是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争取省级加大对边境居民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四是督促和鼓励县(区)加快财源建设,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持续稳定增收,确保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五是督促和鼓励县(区)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上级项目补助经费,用于沿边村镇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红星 0883-214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