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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5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01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高云翔等代表:

  您在临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镇康边境一线群众生活补助的建议》(第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上级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边境兴则边疆稳,边民富则边防固”。近年来,由于缅北局势影响,造成中缅边境临沧段的中国边民生活困难。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前往中央、省有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衔接,竭力争取上级的支持。中央、省对我市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2015-2017年,中央、省共给予镇康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9766万元、口岸转移支付资金1466万元、边境维稳资金12483万元,其中1851.9万元用于补助镇康县与边境线接壤自然村定居边民,帮助边民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边疆经济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持续改善、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边境线边民已执行的生活补助政策

  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沿边居民补助资金659万元。镇康县按照《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沿边定居群众补助工作的通知》(临民发〔2009〕5号)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2017年边民定居群众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并根据方案确定沿边居民补助的补助对象,即“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户数”,通过村民小组调查统计确定补助户,在各村进行7天的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将补助资金按区域拨付到乡镇,由乡镇财政所及乡镇民政办按照每户每年10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分别为:南伞镇2582户11028人,发放边民补助资金258.2万元;勐捧镇2321户9777人,发放边民补助资金232.1元;勐堆乡1126户4576人,发放边民补助资金112.6万元。以上共实际支付602.9万元,剩余的56.1万元资金将收回县级财政用于边境建设。

  根据现行标准测算,2018年,共下达镇康县600万,覆盖6000户边境一线农村居民。

  三、省委省政府即将实施的政策

  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就加大对边境居民支持力度提出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全省一线边境居民补助标准每户每年不低于2500元,并对改善边境居民住房条件、加强边境村镇道路建设、解决边境居民饮水安全、提升边境通信条件、改善边境地区农村人居环境作出了明确要求。市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抓好落实。

  四、下步工作

  在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缅北局势有关情况,继续加大向中央、省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市边境维稳工作更大的关心和支持;二是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争取省级加大对边境居民支持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全力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做好影响一般性转移支付争取数额的相关因素分析调查和数据提取,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争取中央、省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县乡财力水平增长的可持续性,稳步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四是督促和鼓励县区加快财源建设,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持续稳定增收,把财政“蛋糕”做大,确保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昱延  0883—214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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