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委员活动小组: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政协临沧市三届三次会议上《关于在凤庆一中开办民族高中班的建议》(第39号),已收悉。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从2013年开始分别在临沧市第一中学、临沧市民族中学两所学校开办少数民族高中班以来,在广大师生和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好的反响。通过以开办民族高中班的形式,为加快全市民族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凤庆县第一中学属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学校,在该校开设民族高中班符合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精神,有利于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凤庆县第一中学办学管辖权限隶属凤庆县人民政府,是否开设民族高中班应由凤庆县人民政府决定,开设高中民族班经费主要由凤庆县人民政府筹措。随着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我们将争取扩大民族高中班的办班范围,让更多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学资源。
再次衷心感谢!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