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沧市国资委结合实际对《临沧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决策实施后有关事项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的符合程度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狠抓贯彻落实,采取了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编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重点领域改革等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各项指标任务完成率达100%,“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临沧国资国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在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作用,在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把临沧建成全省重要绿色能源基地和消纳示范区、全国重要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国际国内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助力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重要作用”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
二、决策的社会认同度国企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临沧市实施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纳入国资委统一管理、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等重点工作,临沧市国企改革进入快车道各项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通过暗访、调查,社会对“实施方案”认同度较高。2023年6月份,省国资委组织开展了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工作,临沧等7个州(市)被评定为A级,予以通报表扬。
三、决策中存在的问题重大决策实施后对社会及有关单位宣传引导不到位,改革攻坚合力尚未形成,改革穿透力不强,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有的企业改革超前,有的推进滞后,改革延伸到二、三级企业的深度不够,基层改革热潮还没有完全形成。与此同时,在改革工作完成后,市国资委因人员数量不足、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未能及时跟踪问效,补齐短板,形成长效机制。四、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全市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更足、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在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
(一)企业规模效应基本形成。通过实施国企改革,对市属企业、县级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有效提高产业集中度,资源、资本更加聚集,融资、投资能力更加增强,同质化经营有效避免,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有效形成,市场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结构更趋合理。企业与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结合,国有资本布局更加合理,企业战略定位更加精准,主责主业更加明确,市场方向更加清晰,功能作用更加明晰。
(三)企业治理有了质的提升。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各治理主体有效行权履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战略规划、风险防范进入新的局面,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取得破冰性进展,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四)监管职责更加明晰。围绕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在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进行了转变,不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基本形成,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有序提升。
(五)党的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党的建设纳入公司章程,“第一议题”制度有效落实,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企业在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有效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氛围更加良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有效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明确,党在企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有效发挥。五、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的意见或建议上一轮国企改革(2020-2022)圆满收官,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在上一轮国企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印发了《临沧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截至目前,新一轮国企改革85项改革任务中,有37项取得阶段性成效,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建议加大力度,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助推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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