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4-06-13 16:19 信息来源: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市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填报单位: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1

服务基层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聚焦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推动人民法庭靠前服务,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加强基层司法供给。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2

服务基层

继续做好对挂钩的凤庆县腰街乡学校食堂、校舍等硬件的升级改造,督促项目落实落地;坚持党建带群建,发挥妇委会、青工委作用开展志愿服务,落实“爱心妈妈”帮扶项目。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3

服务群众

主动融入市域治理大局,着力打造线上矛盾调处中心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矛盾纠纷。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推动“无讼临沧”可视化调解平台实质化运用,在全市范围内聘请特邀调解员,推动矛盾解纷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4

服务群众

在法院门口设立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室,有专人负责接待,为当事人涉诉问诊把脉,及时帮助当事人现场释法,解答疑难问题。

基层基层、服务群众

5

服务企业

认真落实《临沧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就完善立审执衔接、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细化要求,妥善化解各类商事、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措施。

基层基层、服务企业

6

服务企业

服务临沧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对环境资源、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和园区经济司法保护,助推“孟定国际法务区”建设,努力提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府院联动有效衔接,努力实现百姓、政府、法院双赢多赢共赢。

基层基层、服务企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