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拓展移动端办税缴费服务,推进智能办税柜台升级运用,持续巩固两级集约处理中心建设,及时响应和办理非接触式业务提交申请,畅通问题反馈响应处理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路,不跑路”。 2.进一步巩固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等服务制度,持续扩大“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3.建立纳税人争议调解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打造集税法宣传、问题收集、矛盾调解、税法救济为一体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集群。 4.结合便民办税春风、“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开展纳税人缴费人大宣传、大走访工作,在重点服务、诉求响应、便捷办理等领域开展满意度宣传走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