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6-13 16:21 信息来源: 临沧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

市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填报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1

践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持续为基层解难题

1.做实一线走访,坚持在基层一线宣传政策、解决难题,深入推进税费政策宣传、城乡两险征收、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乡村振兴等工作。

2.围绕组织税费收入、税收政策落实等中心工作,持续开展“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党员“亮身份、明职责”等实践活动,以“擂台比武”为着力点,推动党员干部在“践行宗旨为民造福”中担当作为。

3.结合留守儿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结对关爱、党建结对共建、“普法强基补短板”、绿美乡村建设等专项工作每年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督促指导不少于2次。

4.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基层现场指导工作、到一线办公和走访纳税人缴费人不少于3次,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及时研究,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解决,特殊、复杂问题抓紧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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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1.拓展移动端办税缴费服务,推进智能办税柜台升级运用,持续巩固两级集约处理中心建设,及时响应和办理非接触式业务提交申请,畅通问题反馈响应处理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路,不跑路”。

2.进一步巩固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等服务制度,持续扩大“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3.建立纳税人争议调解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打造集税法宣传、问题收集、矛盾调解、税法救济为一体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集群。

4.结合便民办税春风、“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开展纳税人缴费人大宣传、大走访工作,在重点服务、诉求响应、便捷办理等领域开展满意度宣传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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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立足主责主业彰显税务担当

1.广泛开展“税收进校园”、建立“校园税法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等活动,在社区、街道等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

2.发挥“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巾帼建功队”“志愿服务队”等群团作用,组织税务志愿者参与义务献血、网格区域卫生、理论宣讲、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爱心帮扶、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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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企纾困

1.结合周期性征管热点、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和征管措施调整,通过上门走访、税企座谈等方式,深入企业摸清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宣传,让税惠红利账单精准直达企业。

2.践行税收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度,不断规范执法,加强税企沟通效率,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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