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

发布日期: 2024-06-13 16:43 信息来源: 市残联 浏览次数:

市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填报单位: 市残联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服务对象

1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扩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供给,提升残疾人居家服务规范化水平,至少为170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照护服务。

残疾人群众

2

残联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

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至少联系帮扶1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并将帮扶信息录入中国残联信息平台。

残疾人群众

3

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2022-2024年)》

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620人。

残疾人群众

4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示范点,培育扶持示范户、示范带头人。

扶持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3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80户省、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

残疾人开办企业、残疾人用工企业、残疾人群众

5

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以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了解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解决反映的问题。

残疾人群众

6

积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确保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不低于95%。

残疾人群众

7

开展“中远海运-助残行动”项目和“精康融合行动”工作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验配246台助听器,开展精神残疾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推动儿童医疗、教育、康复等工作的深度融合。

残疾人群众

8

聚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高质量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通过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切实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计划年度内完成不低于788户改造任务。

困难重度残疾人

9

多举措规范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管理、“网上办”、“跨省通办”工作。

引导县(区)残联积极开展“上门评残”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证清理核查工作,杜绝“人证不符”现象的发生。

残疾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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