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填报单位: 市残联 |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1 |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 扩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供给,提升残疾人居家服务规范化水平,至少为170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照护服务。 | 残疾人群众 |
2 | 残联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 | 全市残联系统干部至少联系帮扶1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并将帮扶信息录入中国残联信息平台。 | 残疾人群众 |
3 | 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2022-2024年)》 | 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620人。 | 残疾人群众 |
4 | 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示范点,培育扶持示范户、示范带头人。 | 扶持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3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80户省、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 | 残疾人开办企业、残疾人用工企业、残疾人群众 |
5 | 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 以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了解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解决反映的问题。 | 残疾人群众 |
6 | 积极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 确保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不低于95%。 | 残疾人群众 |
7 | 开展“中远海运-助残行动”项目和“精康融合行动”工作 |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验配246台助听器,开展精神残疾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促进行动,推动儿童医疗、教育、康复等工作的深度融合。 | 残疾人群众 |
8 | 聚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高质量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 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通过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切实提高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计划年度内完成不低于788户改造任务。 | 困难重度残疾人 |
9 | 多举措规范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核发管理、“网上办”、“跨省通办”工作。 | 引导县(区)残联积极开展“上门评残”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证清理核查工作,杜绝“人证不符”现象的发生。 | 残疾人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