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3〕6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二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查,2023年第一季度发现的2个不合格政府网站,6个不合格市直部门信息公开专栏,13个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均已整改完成。
(二)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政府网站10个,市直部门信息公开专栏38个。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2个;不合格市直部门信息公开专栏3个。
(三)二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按照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目前,全市在运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71个,经抽查,政务微信公众号共计214个,发现不合格7个,合格率为96.73%;政务微博 23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政务今日头条号6个,发现不合格1个,合格率为83.33%;移动客户端 1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其他 政务新媒体27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2023年第二季度共接到网民留言61条,其中:市政府30条、市公安局4条、临翔区6条、云县3条、凤庆县7条、永德县2条、镇康县1条、耿马自治县3条、沧源自治县0条、双江自治县5条。通过监测发现,临翔区未按时办理共2条,办结率:96.72%。
(五)政策解读情况。经检查,临翔区、凤庆县、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均按政策解读要求解读政策文件,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未发布政策文件,耿马自治县发布1条政策文件未涉及政策解读,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未进行政策解读。
二季度以来,全市政务新媒体整体活跃度有所提升,政策解读类和原创类内容有所增加,县(区)政府对本级政务新媒体更新管理方面逐步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的问题。一是个别政府网站对互动回应工作不重视,对所管理的政府网站未严格落实值班读网责任,出现栏目要素缺失导致留言未显示,如:“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存在超时回复网民留言的问题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二是个别县(区)和市直部门对发布文章审核不严,发布文章出现表述错误,如:“镇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专栏”。三是有的政府网站保障运维不到位,出现栏目逾期未更新等问题,如:“临沧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专栏”“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四是信息发布完整性检查不到位,在删除附件后,未检查全文,导致公示内容不全,如: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政务新媒体的问题。一是个别政务新媒体未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出现多字、漏字、错字现象。二是个别政务新媒体名称等信息变更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同步修改。三是部分政务新媒体仍然存在集中转发更新应对检查、发布内容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等问题。
(三)政策解读方面。少数政府网站和专栏存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未进行解读或解读材料未与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发布方式不丰富,较少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网站运维保障。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管理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值班读网检查,对网站出现栏目要素不全,功能不健全的要及时联系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回应渠道,着力抓好网民留言办理、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回应。二是坚持先审后发,特别是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要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更新和维护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遵循政务公开利民惠民原则,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功能作用。
(二)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健全完善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将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二是各县(区)要确保每季度对本级政府部门政策解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公开。三是积极推进政策咨询问答库建设,采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创新性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实质性原创内容制作,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三)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全面完善“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信息库。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严格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关停管理,对无力维护的账号及时关停,新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应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纳入常态化监管;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完成注销手续后,应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申请永久下线,确保政务新媒体不漏报、不误报。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并按照7月份下发的各项工作通知,及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全年重点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涉及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需经分管领导签字,请于7月11日前通过OA系统发至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 1.2023年二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专栏检查情况
2.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3年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和专栏名单
4.2023年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二季度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和专栏检查情况
县(区)/市直部门 | 在运行数量 | 严重表述错误数量 | 栏目不更新 数量 | 留言未处理 数量 |
临翔区 | 1 | 0 | 0 | 1 |
云县 | 1 | 0 | 0 | 0 |
凤庆县 | 1 | 0 | 0 | 0 |
永德县 | 1 | 0 | 0 | 0 |
镇康县 | 1 | 1 | 0 | 0 |
耿马自治县 | 1 | 0 | 0 | 0 |
沧源自治县 | 1 | 0 | 0 | 0 |
双江自治县 | 1 | 0 | 0 | 0 |
市直部门信息公开专栏 | 38 | 1 | 2 | 0 |
信用中国(云南·临沧) | 1 | 0 | / | / |
监测数据采集时间:4月1日—6月30日
附件2
2023年二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县(区)/市直部门 | 政务新媒体数量 | 问题政务新媒体数量 |
市直部门 | 49 | 4 |
临翔区 | 37 | 0 |
云县 | 32 | 1 |
凤庆县 | 33 | 0 |
永德县 | 24 | 0 |
镇康县 | 21 | 0 |
耿马自治县 | 23 | 1 |
沧源自治县 | 24 | 0 |
双江自治县 | 28 | 1 |
监测数据采集时间:4月1日—6月30日
附件3
2023年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和专栏名单
序号 | 县(区)/市直部门 | 政府网站和专栏名称 | 问题类型 |
1 | 临翔区 | 临翔区人民政府 | 留言未及时办理 |
2 | 镇康县 | 镇康县人民政府 | 表述错误 |
3 |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专栏 | 表述错误 |
4 |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 |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专栏 | 栏目不更新 |
5 | 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 | 栏目不更新 |
监测数据采集时间:4月1日—6月30日
附件4
2023年二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县(区)/市直部门 | 政务新媒体数量 | 问题类型 |
微信公众号 |
1 | 云县 | 大美栗树 | 表述错误 |
2 | 耿马自治县 | 耿马警事 | 表述错误 |
3 | 双江自治县 | 勐库华侨管理区 | 表述错误 |
4 | 临沧市公安局 | 临沧警方 | 表述错误 |
5 | 临沧市司法局 | 临沧微普法 | 表述错误 |
6 | 临沧市文化旅游局 | 恒春临沧 | 表述错误 |
今日头条 |
7 | 临沧市公安局 | 临沧网警巡查执法 | 表述错误 |
监测数据采集时间:4月1日—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