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组督察临沧市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2-11-11 17:24 信息来源: 临沧融媒体新闻社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组近日进驻临沧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月11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丁艳波、副组长阿泽新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临沧市委书记张之政进行了进驻动员,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建辉主持动员会。

丁艳波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看得见的成效取信于民,全力助推美丽云南建设。

丁艳波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等。

张之政表示,全市上下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把全力支持配合开展好本次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组织保障、工作保障、服务保障落实到位,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畅通渠道、广纳群言,不避短处、不怕揭丑。要正视问题短板,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开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会上,阿泽新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临沧市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动员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区)、临沧边合区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83—2165712,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临沧市A322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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