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市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D3YN202405190004)耿马县自查自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耿马县四排山乡、芒洪乡森林破坏严重。2023年5月林业部门现场核实森林破坏面积40多亩,时隔一年当地仍存在乱砍乱伐、火烧森林等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加大自然灾害风险。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1.“耿马县四排山乡、芒洪乡森林破坏严重”问题。一是2023年国家下发耿马县四排山乡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150个,在核查过程中细化图斑310个,面积217.0257公顷。二是2023年国家下发耿马县芒洪乡疑似违法图斑29个,在核查过程中细化图斑65个,面积43.4142公顷。三是自查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已完成查处整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以罚款6.5236万元。2.“2023年5月林业部门现场核实森林破坏面积40多亩”问题。2023年5月,耿马自治县林草局执法大队与四排山乡林草中心开展实地核实,核实疑似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地块5宗,面积2.59公顷,为农户采伐承包耕地上的林木复耕,均持有1999年、2008年、2018年土地承包(延包)经营权证,虽存在采伐林木行为,但不属于违法破坏森林。3.“时隔一年当地仍存在乱砍乱伐、火烧森林等行为”问题。经初步调查,投诉点位于耿马县四排山乡东坡村、芒洪乡安雅村,周边林木被采伐、开垦、烧毁地块7宗,面积3.2066公顷,其中:四排山乡6宗2.1公顷,芒洪乡1宗1.1066公顷。4.“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加大自然灾害风险”问题。投诉举报反映的地块存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毁林开垦0.38公顷、火烧毁坏林木0.18公顷),但山体基本处于稳定状态,无自然灾害风险隐患。
整改目标: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完成违法行为查处,完成植被恢复。2.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整改精准到位。3.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重点做好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侵占林地和开荒、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专题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爱林、护林、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经现场核实及查阅资料,已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2起2人,已完成涉及地块的植被恢复工作,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共约谈7人,组织开展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宣传。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61919。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