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商务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D3YN202405300002)沧源自治县自查自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沧源县勐董镇帕良村民委员会四组的沧源佤山雅洁洗涤有限公司,将洗涤废水排入化粪池后直排勐董河,泛起大量泡沫,未按照环评批复设置污水净化设施,锅炉烧柴时排放黑烟。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核查发现,沧源佤山雅洁洗涤有限公司洗涤废水经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排入沿帕良村排水沟 1000 米后汇入勐董河;该公司未按照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循环水池;该公司使用蒸汽锅炉,以木柴为燃料,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从排气筒排出,有少量的黑烟排放。
整改目标:企业自行关停。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企业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已自行实施关停。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经现场核实,企业确已自行关停,生产设备已拆除。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65000。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