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7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如下(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用,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抓紧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发挥领导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公开内容要统一明确,确保要点工作任务做出成效;责任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涉及本部门的要点内容,积极主动与牵头部门对接,抓紧落实要点任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督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建立要点任务完成情况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对开展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重点检查,确保各项要点任务落实落地。
四、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临沧市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附件),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在各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各县(区)、市级牵头部门需分别于2022年8月31日和10月31日将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其他责任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推进情况,推进情况力求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简明扼要,有具体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网址,字数原则上控制在800字以内。
附件:临沧市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
任分解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沧市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2 | 利用政务营商环境市场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督办、反馈机制。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3 | 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4 | 及时、准确发布国家、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留抵退税减税等组合式纾困政策,加强政策宣讲、咨询、辅导。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5 | 依法依规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有关规划、政策文件及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省预算内投资安排下达情况。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6 | 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7 | 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8 | 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9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加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有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医保药品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的发布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0 |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等政策发布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1 | 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信息和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2 | 及时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3 | 动态发布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4 | 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 | 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5 | 持续做好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6 | 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发布力度。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17 | 随同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单项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8 | 加大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岗就业等方面政策的解读力度。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19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20 | 运用图表、动漫、视频、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广宣传。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21 | 务实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县级及以下政府要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要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搭建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形成政策问答库,提升政策咨询解答效率。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2 | 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 | 市、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23 | 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月底前 |
24 | 基本建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机制。 | 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月底前 |
25 | 按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网民留言。 |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26 | 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27 |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 全年持续推进 |
28 | 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2月底前 |
29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各级政府主管单位督促指导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化方式列明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等,依法公开各类信息。 |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月底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30 |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12月底前 |
31 | 县级政府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每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月底前 |
32 | 县级政府指导行政区域内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 | 各县、区人民政府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