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2-27 10:24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理解《云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发〔2019〕3号)的内容,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现就《云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目标和任务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等工作作重要部署。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上提出,要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切实解决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高、检验检疫和通关流程繁琐、企业投诉无门等突出问题。2017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继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度排名。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上要求:一要推进更高水平贸易便利化,2018年将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进出口监管证件再压减1/3并降低通关费用。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2018年11月1日前对需在口岸验核的监管证件原则上全部实现联网、在通关环节比对核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2018年年底前公示口岸政府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二要进一步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降低出口查验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2018年9月2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上进一步要求,要加快通关便利化进程,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提出的部分任务要提前完成:一是从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1585个税目工业品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二是2018年11月1日前,将进出口环节需验核的监管证件从86种减至48种。三是清理不合规收费,2018年10月底前由各地向社会公布当地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四是推动降低合规费用,2018年内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降低100美元以上。

  2018年9月29日,胡春华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就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有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对口岸降费、压缩通关时间、简化监管证件、提高“单一窗口”覆盖率、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防疫病疫情传入等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海关总署2018年9月29日召开全国提效降费工作会议,对通关环节提效降费、口岸营商环境改善、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简化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国务院2018年10月13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明确到2018年底,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比2017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一半。到2021年底,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世界银行跨境贸易便利化指标排名提升30位,初步实现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5次、26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提效降费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发﹝2018﹞37号文件精神,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口岸提效降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云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云南省重点工作和措施保障。

  二、依据

  国务院第25次、第26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全国口岸提效降费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文件精神。

  三、目标

  在2018年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数量比2017年减少1/3以上,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联网核查,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减少一半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全省口岸通关效率持续提升,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和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持续降低,初步实现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口岸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

  四、任务

  《云南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的紧迫性,并围绕简政放权,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升通关效率,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加强科技应用,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口岸营商环境更加公开透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扎实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25项具体措施,并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培训等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共涉及11个部门和全省各州、市。

       原文链接:http://www.yn.gov.cn/zwgk/zcwj/yzf/201911/t20191101_183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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