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临沧市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公布了《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临沧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我国在多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全面部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6月底,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2〕55号),公布了《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编制了《临沧清单》,组织41家市级部门开展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对市委编委办开展单独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临沧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心合法性审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知》和《临沧清单》。
二、《通知》出台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权责法定原则,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同时以清单为基础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效能。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明确清单编制责任、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等4项工作任务,《临沧清单》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明确清单编制责任。明确了市直单位编制责任、县(区)政府编制责任两个行使层级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括统一清单编制要求、分级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清单联动管理机制等四项具体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严格执行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全面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四项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部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逐项确定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逐项确定监管主体、严格执行监管规则标准三个方面具体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包含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时限要求、加强系统衔接、强化监督问效等四项具体工作措施。
四、关于《临沧清单》
经对照梳理,在云南省679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临沧市应依法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共366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事项362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事项4项,我市无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临沧清单》共涉及4家市委工作机关、25家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和12家中央、省驻临单位等41家部门(含加挂牌子机构),其中:政府职权事项18项、部门职权事项348项;其中:市级事项297项、县级事项248项、乡级事项5项(乡级事项数量相对较少,纳入县级清单管理)。临沧市未承接313项(包括省级实施304项,临沧市不涉及9项)。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编制公布县(区)级清单。严格对照《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组织各县(区)梳理认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清单科学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同时,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是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联动,适时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保持一致。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清单进一步厘清各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