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3-17 15: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实施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实施全民健身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需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以下简称《全民健身计划》),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以下简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以及省政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具体举措,我市制定了《临沧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提出了新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我市“十四五”时期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勾画了蓝图。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全市人民的健康生活方式,为建设体育强市、健康临沧服务。

二、《实施计划》明确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实施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全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推动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5名;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包括四个方面的15条具体工作任务。每一条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县(区)政府和配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责。一是在“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中提出了“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增量提质”“完善‘大健康’步道和健身场所设施建设”“强化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等4个方面的任务;二是在“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质量与效率”中提出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深化改革”“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搭建科学健身智慧化服务平台”“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等5个方面的任务;三是在“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中提出了“开展全民健身多元赛事活动”“广泛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推广活动”“加强民族体育工作开展力度”等3个方面的任务;四是在“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提出了“推动体育教育融合发展”“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促进体育卫生融合发展”等3个方面的任务。以上四方面15条具体工作任务是结合临沧实际,参照《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出我市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三、《实施计划》的特色和亮点

(一)全民健身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充分展现临沧少数民族特色和户外运动资源优势,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程中,实现大众体育健身更加生活化,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形式多样化。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进程中,体育基础设施增量提质中,推动健身场地设施覆盖更为均等化,城市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各地公共体育设施显著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利用逐步合理化,多方位管理存量,在管理、维护、开放上转变。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进程中,推动体育对外交流国际化,重点打造沿边地区、跨境体育交流活动和比赛。

(二)打造“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民生品牌。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继续推进体育设施基础建设,新建一批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体育设施,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场地。合理利用临沧优质户外运动资源,加大社会足球场地供给。在组织建设方面,推进体育社团组织发展社会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长效化和健身指导服务便民化。在活动开展方面,以全民健身日、传统和民族节日为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迎新登高、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农民丰收节、冬季运动、大众篮球争霸赛、广场舞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三)着力解决制约临沧全民健身发展的场地设施问题。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实施计划》提出要整合各类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市、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编制步道规划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管控要求,与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实施。构建(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全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推动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提出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配套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要求各地进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对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

(二)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线上线下齐动员,宣传推广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充分挖掘本地体育文化资源,发挥地方品牌特色,有效整合传统体育项目、体育名人、品牌赛事等,传播民族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工作,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四)壮大人才队伍

拓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研开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供给。加强青少年体育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骨干、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坚持基层服务导向,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库制度,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推进全民健身服务领域职业教育。

(五)强化评估指导

各地应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督促指导。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牵头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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