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明副市长就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8-22 09:45 信息来源: 市政府秘书八科 浏览次数: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法治理念,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方积极性,努力形成贯彻落实两规划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执行力和保障力。建立健全检查考核评估体系,对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常态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大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努力使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创新形式,拓展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联动,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两规划的要求,做到普治并重,齐头并进,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起点谋划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路子,创新机制,努力把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推动建设法治临沧、平安临沧、美丽临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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