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着眼全局,抓好人口老龄化问题专题调研。要站在推动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老龄工作专题调研,研究破解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特别是老龄工作机构编制、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落实难,已运营的服务设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要把调研工作做实,每年选择一两个专题,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老龄问题研究,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研究,摸清老龄工作家底,理清老龄工作思路。
二要突出重点,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补贴公益性养老机构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加强项目管理,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要搭建平台,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要着力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开展老龄工作的优势平台。要加强老年协会的班子建设,真正把政治觉悟好、服务热情高、组织能力强的老年人选进协会班子。要保障基层老年协会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委托协会经营管理养老服务设施等多种途径,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的发展。要拓展老年协会服务功能,引导和组织老年人通过协会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服务,推动老年协会在团结老年人、教育老年人、服务老年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要注重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周密组织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敬老,关心、支持、参与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要健全机制,保障老龄工作有效开展。要不断完善老龄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要不断完善老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老龄事业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要不断完善老龄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职能,做好日常各项老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