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上有新突破。要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重要位置,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岗位开发、创业扶持、政策补贴、技能培训等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确保每个有就业能力的城镇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小额贷款扶持创业人数力争达到1800人,新发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力争达到1.08亿元。
二是要在扩大保险覆盖面上有新成效。要紧紧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惠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0万人以上,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要力争达到172.56万人,实现净增扩面37.09万人。
三是要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有新机制。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工作“十二五”规划,抓好人才政策体系建设,创新各类人才使用和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重点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是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进展。要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劳动保障权益。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机构,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善处置劳动争议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作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五是要在强化基金安全监管上有新举措。要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部门,必须时刻绷紧基金安全这根弦,采取过硬措施,严防死守,确保资金安全。要在坚持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以风险监管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征缴、储存运营、支付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建立起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提高基金监管水平,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