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明副市长就做好2013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暨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5-16 08:58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是突出抓好路面管控工作。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农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并重,继续加大对超员、超限、超载、超速、无证驾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个、严处一个,曝光一批、带动一批、影响一批。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联动,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要快处置、快清障、快疏导、快救援,避免长时间堵塞交通,坚决杜绝引发二次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突出抓好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要紧紧围绕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化建设要求,深化丘北经验推广,加快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和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推动农村客运市场有序发展。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积极推进乡镇公安派出所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公安交警、农业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和农机监理人员作用,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一盯一一帮一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市推丘办要尽快组织修订完善《临沧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临沧市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小组、小组包户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四级包保责任制, 发挥好基层组织在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落实好乡镇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失管失控面。

三是突出抓好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教育、质监、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车辆检验等职责,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质检等部门一定要始终坚持把客运企业、客货运输车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点,不断强化对客运企业和客货运驾驶员的监管,从源头上把好从业资质关、车辆检验关、客运驾驶证考核和晋级关,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行车隐患。

四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为目的,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和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遵章守纪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使遵章守纪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五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创新工作。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创新,切实提高四种能力: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能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是道路交通管控能力,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三是统筹协调能力,协调各方力量群策群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四是科技应用能力,增强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

六是突出抓好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各县、自治县、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做到为官一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按照追责、约谈、书面检查三级惩戒制度,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坚决按行政问责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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