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迅速成立工作机构。抓紧成立县、乡(镇)两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必要经费,建立月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包保责任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任务落实到人。
二是要分解落实计划任务。要按照8月下旬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任务,逐级将计划任务尽快分解到村组,9月30日前落实到所有建房农户。围绕省政府“2015年的计划任务必须于2015年10底前全面开工,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的要求,全力加快项目的实施。
三是要进一步核实农村危旧房现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脱贫攻坚及农村危旧房改造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一步准确摸清农村危房实际情况,摸清需建房农户的家庭经济情况、建房意愿、贷款需求等,为精准施策打下基础。根据危房现状,尽快研究编制农村危房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四是要科学规划。要按照“政府主导、村民参与、需求导向、方便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和民居设计水平,在巩固提升前期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基础上,2015年9月底前完成今年重点整村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和编制完成特色民居设计图集,全力打造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农村新居、新村、新景、新产业。
五是要突出建设重点。要按照“先难后易、整村推进”的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重点解决好特困农户住房问题。要以自然村为单位,所需改造农户整村连片实施,有条件的乡镇以整乡连片推进,形成区域连片开发格局,农房建设尽可能采用就地改造,充分调动农户建房积极性,建立农户建房互助机制,不搞项目式的政府统建,严禁大拆大建、增加群众负担;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可集中安置、集中供养,对无建房自筹能力的特困农户,政府要发挥政策兜底作用,由县(区)筹措资金帮助建设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住房。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优先建设饮用水、道路、垃圾污水处理、公厕、路灯、电力、电信、电视等最基本公共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应急避险场所),根据村庄实际,可先预留空地,待有条件再进行建设和提升改造。
六是要确保质量安全。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从规划、选址、备料、施工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服务,组织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实施第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技术业务指导,确保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七是要建立挂钩机制。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及农村危旧房改造“挂包帮、转走访”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在贫困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全覆盖的基础上,其他行政村也要全覆盖,确保所有涉及的建房户均有干部帮扶,实现挂包帮全覆盖。
八是要积极整合资金。要按“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统一实施、各记其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新农办、发改、财政、住建、民宗、民政、移民、国土、农业、扶贫、旅游等部门涉农资金,优先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
九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信贷申请、传统风貌控制导则、民居通用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政府要建为村民要建。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等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对口帮扶等方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