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马迎春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0-02-10 10:2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合力攻坚,明确责任,逐级细化任务,狠抓落实,根据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相关要求,科学规划,按照编制上报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方案及明确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任务,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推进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

    二是要加大投融资力度,力求工程按计划推进。中央、省级对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支持额度主要以各地工程进展情况而定,各县(区)要把2009年需配套未完全到位的项目资金,务必在春节前配套落实到位,要把今年的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同时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要积极鼓励施工方垫付资金,对有能力垫付资金的施工方在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考虑。要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办学,以减轻财政压力。要继续加大贷款融资力度。

    三是要加强督查,狠抓工程质量。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要将全面推动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和督促项目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要通过常规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落实“质量问责制”,加大工程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稳步推进。要强化工程监理,狠抓整改,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完工有管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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