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区全面落实糖业整合工作责任制

发布日期: 2003-09-25 12:00 信息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临沧地区作为全省糖业整合试点地区,由于大多数制糖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的条件还不成熟,为确保整合、改革与生产经营的紧密结合,经研究,先立足区内,按“先整合、后改革、先运行、再规范”的原则进行制糖企业的整合。

为了确保整合工作顺利实施,临沧地区决定,糖业整合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克期完成。

一、地区糖业整合领导小组在9月底前必须确保新的公司挂牌;积极争取严重资不抵债的制糖企业进入国家或省政策性破产盘子;当前重点要对整合企业职工调整劳动关系实行经济补偿,租赁企业的租赁费用标准、管理及使用,托管企业的托管办法以及参与整合企业的债务处置、税收管理与征缴,省级职工安置费补助和转移支付等有关问题进行强有力的协调、指导和帮助。

二、各县成立或调整充实糖业整合领导小组,县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有效地做好蔗农和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理解和支持糖业整合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和蔗农思想稳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落实好职工调整劳动关系,实施经济补偿,集中宣传各制糖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整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企业的责任是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稳定;做好职工调整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测算工作,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对在整合期间人为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的,确保本企业在整合期间班子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加大高优蔗园建设力度,确保建设计划超额完成,为新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原料保障。

四、地县部门要实行“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合力攻坚、各记其功”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集中配置资金、项目等资源投入到整合工作中,形成合力攻坚态势,提高整合工作综合效益。各县政府和地直各有关部门要把整合工作的成效当作检验和衡量工作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作为兴起“三个代表”学习新高潮的重要成果,作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行动。

(行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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