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沧市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许晓东对全市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红十字事业置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来谋划。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自觉将红十字事业置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之中,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大的责任担当和高度的行动自觉,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帮扶困难群体方面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使红十字精神得到进一步传播和弘扬,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是要充分发挥人道救助职能,全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要充分发挥在汇聚社会力量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支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将脱贫攻坚与扶弱济困有机结合,聚焦精准救助。要抓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和大力支持云南“博爱家园”项目的机遇,整合各种资源,分县、分步骤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增强救助贫困群体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人道理念,做到扶贫工作做到哪里、红十字组织就发展到哪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就传播到哪里。
三是要大胆创新、拓展服务,打造临沧特色的红十字品牌。要在人道传播途径、人道救助平台、人道奉献载体和公信力建设上大胆创新。要在现有人道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贫弱人群的人道需求,结合红十字会的职能任务,不断拓展人道服务领域,使红十字会的人道服务更加吸引人、更加有作为。
四是要强化自身建设,凝心聚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要落实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讲话精神引领红十字事业发展;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公信力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
五是要加大支持力度,合力助推红十字事业发展。财政、发改、民政等部门要从履职经费、备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公安、交通运输、运政、农业、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支持好红十字会开展的应急救护工作;教育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推动形成以人道传播、健康促进和志愿服务为核心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体系,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人道事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